一、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作为非征信国家,我国信用体系的基础还相当薄弱,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国际竞争格局的变化,迫切要求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国家对社会信用活动的管理。

1、我国政府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启动时的定位

我国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起步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经历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并进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阶段。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信用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方面,取得的较大的成绩,如加强了企业信息、尤其是企业失信信息的披露,培育了一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了专业信用服务的发展,地方政府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试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等。

虽然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新的制度规范尚未确立,使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诚信危机凸现,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滞后,主要表现为: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有关信用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信用数据的开放程度低,并处于封锁和分割状态;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化程度很低,信用产品供需不足;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等。

信用管理体系的培育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的不完善性可能产生消极作用,因此政府的作用尤为重要,特别是在经济转轨时期。根据我国的现状,当前影响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有:一是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二是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掌控,且基本上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市场主体不容易通过简便正常的渠道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判断信用状况,使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有可乘之机,容易出现信息资源浪费、交易成本增加、腐败滋生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三是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公众、企业和有关部门也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因此,我国政府推进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心应在于推动信用立法、开放信用数据、发展信用行业、培育信用市场等。

2、我国政府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健全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包括金融方面的立法、非金融方面的立法和失信惩罚机制),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政府对全社会的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的研究与开发。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还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的推动是构建完善和发达的信用管理体系的核心动力,无论是信用评级体系、征信制度的建立,还是政府信息的披露、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培育等,都离不开政府的制度供给和积极推动。因此,在现阶段,不能单纯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完全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可行的办法是“政府积极启动、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应在借鉴各国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在发展的初期通过制定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等措施积极推动信用管理体系的发展,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由政府推动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这也是各地、各部门在建设信用信息系统中的共识和经验。为满足当前社会对信用信息的巨大需求,由政府部门和机构启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快政府信息的开放和充分利用,改善社会信用缺失状况,促进信用交易和信用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信用主体,也应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实现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效率政府。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有关信用信息系统的工作将越来越多的由行业协会或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去做,政府则主要是信息的使用者、公布者和监督者。

按照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不同阶段,政府的作用也应有所侧重。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初始阶段,政府的主要功能在于启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各政府部门和机构,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进信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培育信用市场等。随着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以及信用信息及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备,政府直接管理的职能相对弱化,主要承担通过设立的信用行业监管主体依法对信用行业进行管理的职能。

二、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制度

1、以道德为支撑——加强信用道德文化建设

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首先要重视信用文化的建设。信用缺失、信用危机首先根源于信用文化的衰落和被侵蚀。当今中国社会,企业拖欠银行贷款、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以至赖账不还的现象司空见惯,银行贷款本息不保的案例俯拾即是,以破产之名行逃债之实的事件屡屡发生。这些现象都与中国的信用文化的落后有关。

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说明,在社会和经济的转型期,信用文化最容易发生衰落,失信文化最有可能蔓延。所以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我们要特别重视信用文化的建设。

如果说“不借不还”是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的本质,“无偿调拨”是计划经济的特征,那么“有借有还”就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点。我们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文化弘扬开去,把“借钱有尝、欠账要还”的信用理念坚持下去。

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固然需要法律体系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但是,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社会主体之间的信任和诚信的理念来维系,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来维系。讲信用应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基本公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无论是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都应树立守信的公众形象,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信用度高实际上是一种财富,在全社会应形成这样的共识和理念。这种意识和理念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来进行,通过加强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教育、科研和培训来实现。从基础教育到大学教育,对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应贯穿始终。信用管理本身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的专业门类广,技术性较强,需要很好地进行研究和开发,更需要培养一大批专门人才。

2、以产权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有关产权界定、保护、流转等环节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总称,而现代产权制度则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目前,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除了国有和集体资本外,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和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迅速增加,单一的公有产权已经被多元化的产权所取代。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各类资本的流动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和基础。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改革效果不理想,根本原因是产权改革没有到位,产权归属模糊不清,资产所有者虚置,责任主体缺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没有很好地落实,政企不分现象严重。只有明晰产权归属,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多元化产权结构,现代企业制度才有扎实的基础。否则,就会流于形式,走形变样。如果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使得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企业对政府的“父爱情结”未能根本消除,将导致企业信用管理制度难以真正建立起来。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清晰界定产权、明确权责关系和依法严格保护产权,有利于让社会大众注重诚实劳动,打击仿冒、造假等破坏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产权关系既是一种利益关系,又是一种责任关系。落实了产权,就会增强人们履行信用、遵纪守法、诚实经营的自觉性。当前,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失信行为严重,与没有形成健全的产权制度有密切关系,这也从反面说明,产权制度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的基础条件。

3、以法律为保障——加强信用法规建设

法制建设本身就是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建设对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具有规范、引导、保障、推进的作用。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信用的采集、信息的披露和信息的查询都应有法的依据、法的保护和法的引导。采集信息的原则是什么?采集的范围怎么界定?在采集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开发和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关系?违法采集应承担什么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

在信用立法方面,美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20世纪60-80年代的20多年间,美国有关信用管理的立法纷纷出台,共有16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信用管理立法框架体系。美国进行信用立法的目的是:稳定美国经济、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和解决一些特殊社会问题。这些法规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机会、保护个人隐私权等方面。因此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房产、消费者资信调查、商账追收行业受到了直接和明确的法律约束。

相比之下,我国的信用立法进程已经严重滞后。结合中国国情,加强信用立法已经成为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紧迫任务。

建设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必须立法先行。良好的信用法律环境使政府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能够以合法、公开的手段获取信用数据,同时合法地传播和经营经过处理的数据,为商业化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索、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立法工作:第一,尽快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公司信息开放的规定;第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有关行政机构和社会部门以法定途径和方式将征信数据以商业化或义务的形式向信用中介机构开放;第三,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使信用资料的收集与使用合法、公开;第四,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管理,使其合理、合法地使用和传播征信数据,严厉制裁各种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