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主体面临的信用风险的成因

信用方式在市场经济中的大量应用,给经济增长带来无穷的动力,但同时,也给市场主体带来了不可回避的问题---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的风险,这种无力履行交收责任的原因往往是信用主体中债务人一方破产或出现其它严重的财务问题。

信用风险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出现了问题。第二类是借款人的履约意愿出现了问题,这主要是借款人的品格决定的。具体而言,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突然逆转,导致企业或个人等信用主体收入和财富减少,以致于无法偿还债务。比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就有许多企业因此而破产倒闭。

第二,由于信用主体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价值下降,或现金流周转困难引发财务和债务危机。这是企业违约中是最普遍的原因。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大至政治或军事事件、自然灾害,小到疾病、车祸等意外事故,都可能导致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第四,由于信用伦理与信用道德缺失,导致债务人虽然有能力但不愿意偿还,甚至信用交易刚开始的时候就存在欺诈行为。

第五,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

三、信用风险管理要素与目标

信用风险管理指对信用活动中的风险进行管理,即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通过制定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内部各部门的业务活动,保全信用资产价值或使之少遭受损失,有效控制风险和以最经济的方法处理风险,使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信用管理的基本要素应该包括: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

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分多个层次,按照期限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最直接的目标就是使信用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最终远期目标则是增加信用主体价值。当然,依据信用风险管理的主体,具体的管理目标也不一样,如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对工商企业来说,其信用管理的内容不同,具体的管理目标自然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