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评级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信用评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分类:

1、按评级对象分类

根据评级对象,信用评级包括发行人评级(Issuer Rating)和发行评级(Issue Rating)。

发行人评级(Issuer Rating)是对发行人本身的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进行评级,即广义的信用评级。根据发行主体所在不同行业,可细分为工业企业评级、商业企业评级、公用事业单位评级、金融机构评级、服务企业评级等。

发行评级(Issue Rating)是对特定金融产品信用风险的评估,即狭义的信用评级。根据不同的金融产品,又可细分为企业债券评级、可转换债券评级、公用事业债券评级、优先股评级等。

2、按债务工具期限的长短分类

根据债务工具期限的长短,信用评级可分为长期债务评级(Long-term Debt Rating)和短期债务评级(Short-term Debt Rating)。
长期债务评级(Long-term Debt Rating)是指对还款期限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进行评级,主要包括长期债券评级、银行长期贷款评级、优先股评级等。
短期债务评级(Short-term Debt Rating)是指对还款期限少于一年的债务进行评级,主要包括短期债券评级、商业票据评级、银行短期贷款评级等。

由于债务期限的不同,影响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有所差异,因此长期债务评级和短期债务评级在评级方法和评级符号上有所区别。

3、按是否考虑主权风险分类

主权风险(Sovereign Risk)是国家中央银行及政府能否到期足额偿还外币债务的信用风险,主权风险级别是该国债务人及其债务工具的信用等级上限。按是否考虑主权风险,信用评级可分为外币评级(Foreign Currency Rating) 和本币评级(Local Currency Rating)。

外币评级(Foreign Currency Rating)考虑主权风险,外币评级结果具有全球可比性,一般只有国际著名的评级机构如穆迪、标准普尔等做出的外币评级才被国际资本市场所接受。截至2003年10月13日,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对中国的主权风险评级为A3级。

本币评级(Local Currency Rating)不考虑主权风险,不存在主权风险级别上限,其评级结果不具有全球可比性。目前,我国国内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都是本币评级,一些评级机构还将本币评级结果用特殊符号表示出来以示区别。

4、按信用评级是否接受委托分类

按是否接受委托,信用评级分为委托评级和主动评级。

委托评级就是信用评级机构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后进行信用评级,这种评级通常是有偿评级;主动评级是信用评级机构未经被评对象委托而主动对其进行信用评级,这种评级通常是无偿的,例如国际著名评级机构定期进行的主权评级通常是主动评级。

三、信用评级结果的应用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中介,信用评级结果被广泛应用于债务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领域,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信用评级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结构融资债券、商业票据等的发行与交易,银行贷款的发放等。一般而言,资本市场越发达,债务融资规模越大,信用评级的市场空间越大,投资者及相关各方对信用评级的认同程度也越高。

2、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评级还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之中,这一应用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商行银行对其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或工商企业对其往来客户的信用评价及授信控制;一是商业银行利用评级结果,加强风险控制,如根据信用风险大小调整贷款利率、确定风险资产的权重等。企业集团也会利用外部评级机构对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信用评级,作为集团风险管理的决策依据。

3、金融监管

在资本市场准入方面,信用评级结果可以作为资本市场管理部门审查决策的依据,保持资本市场的秩序稳定。在新兴市场国家,较高的信用评级结果往往是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债券发行的前提条件,这可以使发行主体限制在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程度较高的企业。例如,我国目前获准发行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都高于BBB级,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也包括“具有可靠的偿债能力”的条款。

在资本市场投资方面,信用评级结果还用于投资范围的监管上。例如,2003年6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中国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为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险基金对企业债券的投资范围也依据信用评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