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核心问题是征信数据的来源问题。因此,大型企业征信数据库,以及覆盖面广阔的企业现场核查网络成为征信机构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必要条件。征信机构需要在占有大量原始征信数据的基础上,对原始数据进行技术加工处理,然后建立企业征信数据库。现场调查既可以对库存数据进行核实,又可以作为库存数据资源的有力补充,因此也是企业资信调查的必要环节。

2、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

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是指由专业信用管理机构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评分,并提供消费者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方式。在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行业中,市场规模最大、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的公司是消费者信用调查公司,国际上将这类调查机构称为“信用局”。信用局是拥有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数据库的信用管理专业公司,它们的数据库中所拥有的消费者记录巨大,业务可以覆盖许多国家和地区。

通过消费者信用调查,信用局提供的主要产品有两类:一是消费者信用报告,二是依据数据分析产生的信用评分。

消费者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的基本产品,可以广泛用于各类信用交易的审核,以满足对消费者进行基本判断的要求。消费者信用报告通常包括个人付款记录、收入、债务与开销、职业、受教育程度、婚姻、年龄、处于分期付款状态的资产、抵押记录和民事诉讼记录等内容。

个人信用评分是消费者信用调查公司利用所获得的关于信用申请人的信息,进行风险预测的一种方法和技术。这种评分也称信用局评分,它面向整个社会人群,基于对各类消费行为的考查,利用数学和统计模式对个人履行各种承诺的能力和信誉程度进行全面评价。

3、资产调查

资产调查,又称财产征信,是指专业信用管理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对被调查企业或个人的资产状况进行秘密调查的服务方式。被调查对象通常是客户的债务人、合同的交易对象、合同的担保人等。客户进行资产调查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保证债权得以实现;二是对商业合作伙伴更有信心。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时,破产企业资产是对债务的最后保证,因此,企业在进行授信业务时,通常会比较关注受信企业的资产状况。在国外,资产调查通常是在被调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

资产调查的内容包括有形资产的调查和无形资产的调查,对于有形资产的调查需要特别关注被调查企业资产的产权关系,尤其需要查清被调查企业资产是否被设置抵押或重复抵押。由于一些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并不能正确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资产调查公司还需要对其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重新评估。

4、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主要对某个产品或行业的市场状况、趋势、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和专业分析,供客户进行商业决策参考。市场调查的结果是企业进行产品开发、营销方案的选择、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形象策划等决策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市场调查行业之所以被看作是信用管理行业的一个分支,主要由于市场调查与资信调查同属于调查业,市场调查的结果经常被应用于深度资信调查报告。而且从实践领域来看,一些专业信用管理机构也在提供市场调查服务。

市场调查主要以消费者为调查对象,通常采用抽样问卷式调查、定期跟踪式调查、电子统计等方式。市场调查主要研究消费者对所购商品及服务的意见、偏好、购买动机以及变化趋势等。

5、资信评级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估,是指专业信用管理机构对债务人到期到否偿还债务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的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其违约风险和损失的严重程度。信用评级按债务工具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长期债务评级和短期债务评级;按评级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工商企业资信评级、金融工具评级、金融机构财务实力评级和公用事业信用评级;按是否考虑主权风险,可以分为主权评级和本币评级。

信用评级的目标是揭示被评级企业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诸如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其它风险的大小。信用评级与资产评估、投资价值评估的区别在于,它评估的是被评级企业履行特定债务的能力,而不是企业的投资价值和业绩。

6、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业务又称保付代理业务,是指保理商通过受让取得出口商的出口债权,并向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应收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方式。由于保理服务与应收账款管理有关,是企业信用管理部门经常使用的应收账款处理方式之一,因此它也属于信用管理服务的范畴。其一般运作方式是:出口商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后,与本国出口方保理机构签订保理协议,由后者要求进口方保理机构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在确认进口商的信用可靠性后,由进口方保理机构就对出口商确定一个信用额度,额度内的坏账由进口方保理机构进行担保,超额部分由出口商自己负责;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后,凭相关单据直接向出口方保理机构要求支付不高于80%的贴现款;进口方保理机构则负责向进口商催收货款并向出口方保理机构划付。从本质上讲,保理业务是一种进口保理商担保下的由出口保理商提供的应收账款贴现业务。

国际保理服务主要针对的付款形式是承兑交单(D/A)和挂账(O/A)类型的信用交易。对出口商而言,国际保理的优势表现在:通过保理业务出口商可以迅速将一笔信用交易变现,并将与该交易相关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保理商,加速了资本周转的速度。同时,出口商还可以借助保理商的信息资源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并将应收账款跨国管理、催收等复杂业务外包给保理商,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

7、信用担保

信用担保是指授信人为了避免和降低信用风险,确保信用清偿或在信用不能清偿时取得补偿而要求受信方以物质财富作为其履行偿付义务的保证的行为。广义的信用担保既可由受信人本身提供,也可以由第三方提供,即受信人可以用自己的资产作担保(如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也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狭义的信用担保,即一般意义上的信用担保,仅指由第三方提供的保证,如由专业的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等。我们这里所指的信用担保行业,是指狭义的信用担保。

专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信用担保业务的一般程序是:①由债务人提出担保申请,并附债权人签署的意见;②担保机构对债务人进行资信评估与担保审核;③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的同时,由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需要时,担保机构与债务人签订反担保合同;④债务人按约定支付担保费;⑤在主合同不能履约时,由担保机构按约定代偿;⑥担保机构对债务人实施追偿。

20世纪以来,作为信用中介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银行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实现政府经济政策目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信用担保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具有一定的功能优势,因此,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成为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8、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为了防范信用活动中商品赊销方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即赊销商品后不能收回货款的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产品。目前世界上普遍应用的主要是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在出口贸易或相关经济活动中,由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与被保险人(出口商)签定一种保险协议, 根据该保险协议,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赔偿保险协议项下被保险人向国外买方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因国外买方不付款引起的经济损失。

信用保险的作用主要是防范不付款风险,保护赊销方免受因赊购方长期拖欠而造成的损失。在出口信用保险中,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其收汇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人。出口商可以拿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到银行抵押融资,从而获得足够的流动资金。银行有保险单作抵押,不会担心融通出去的资金收不回来。

出口信用保险人还可提供追帐服务,在这方面,它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一个保险人可能积累许多索赔申请,利用其国际地位和关系,追帐的效率大大超过个别债务人。

出口信用保险人拥有强大的信息资源,它可以随时检查国外买方的业务量、信用等级,使得出口商能够更多地了解其客户和潜在的商业伙伴。

9、账款管理与追收

商账管理与追收是由专业的商账追收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逾期应收账款的追收活动。随着信用行业的不断发展,商账管理追收服务的内容从单纯的追账扩大到受委托替客户从事合同管理、账龄管理、逾期应收账款管理等。

在现代市场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商账追收主要依靠信用手段、法律手段、国际化收账网络和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迫使债务人还款,若债务人不配合将被列入“黑名单”。在信用管理行业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情况下,信用手段被认为是最有效的追账方式。

10、信用管理咨询

信用管理咨询是指由专业的信用管理咨询机构对客户提出的信用管理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或对客户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考察和诊断之后,为企业提出一整套具有针对性的信用管理解决方案,并根据企业的需求,对其信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升客户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四、信用行业的管理与监管

信用监管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对本国信用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信用行业的管理可以分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和信用行业的自我管理。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通常称为信用监管,信用行业的自我管理通常称为行业自律。严格地说,信用监管不包括后者。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构成信用监管的基础,信用行业的自我管理构成信用监管的补充。从这个意义上说,信用监管体系包括信用监管法规、信用监管机构和信用行业自律三大部分。

信用监管法规是国家在对信用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

信用监管机构是专司信用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一般称为国家信用管理局。信用监管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授权对信用行业进行行政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拟定信用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划;统一管理信用专业机构;制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信用标识证的管理等。

以信用行业协会形式出现的信用行业自律机构,通常是信用行业的社团组织。信用行业自律机构在信用行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务是代表行业对政府有关信用管理的立法提供建议;制定行业从业标准;协调行业内部以及行业与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关系等。

征信国家在信用监管方面的特点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管法规:政府对信用行业的各类活动不作太多干预,只是创造和维护一个良好的征信环境,而信用行业自律机构则在信用行业的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征信国家的经验看,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方式与该国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的状况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越完善,政府的直接管理职能就相对弱化,信用行业的发展就比较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的直接管理职能就更为明显,信用行业的发展更容易受政府行为的影响。


【本讲重点】

本章第一节主要阐明了宏观信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论述了宏观信用管理的产生、实施途径以及作用。

第二节主要从信用立法的必要性、产生及演变、普遍原则及分类、作用等方面展开系统的阐述。要想在宏观的角度全面把握信用立法的本质和主要内容,首先要认识到作为上层建筑的信用立法从根本上说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其次信用立法也是伴随着信用行业发展的特定阶段而产生的发展的,信用立法始终要满足信用行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节主要论述了信用制度的产生及演变、构成、内涵及一般原理和作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正常运转的制度性保障,信用制度在征信国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四节主要论述了信用行业的产生与发展、信用行业的地位与作用、信用行业的分类以及对信用行业的监管。一个国家信用行业的规模、技术和服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该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和发展水平,因而,信用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