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在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信用制度是社会契约的基础,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灵魂。

信用制度蕴涵着丰富的经济学原理:根据消费者行为理论,在消费者收入和商品价格一定的条件下,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使用信用消费可使消费者突破原有预算约束,增加消费;市场交易会因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交易风险,社会信用体系就是为了解决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何制定契约和授信方规避风险的问题。信用管理行业工作的实质是降低或消除交易中授信方的信息弱势状态或提供规避风险的手段;根据信用理论,金融机构发展多种信用支付工具,产生了时间区间性的货币增量效果,刺激消费,扩大再生产规模。信用具有流通、分配职能,信用支付工具会改变传统的转账和结算制度,有代替货币的作用,节约社会流通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信用经济学的创始人布鲁偌把社会经济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以物物交换为主的自然经济时期、以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经济时期、以信用交易为主导的信用经济时期。信用制度是信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个人、企业和政府等方方面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首先要以广义的诚信伦理和文化为基础,这是建立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必要条件。然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又不能单纯地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整套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和有效的信用市场形式。

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转,从根本上依赖于相应的社会信用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完备的信用制度是信用体系的内在要求和功能外化,同时也为信用体系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和机制支持。

一、信用制度的产生及演变

随着人类早期商品交换活动、特别是赊销行为的出现,信用制度便以最基本的规则施加着作用和影响。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经济的繁荣,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市场交易的形式逐渐向高级形态演化,信用制度也日趋成熟和完善。

1、信用制度的发展

信用制度作为一种古老的制度,起源于古代简单商品经济时代。在长期的交易活动中,自然形成的一些交易规则与惯例,逐渐形成了传统的信用制度。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开始形成,近现代信用制度也随之诞生。近代信用制度源于英国早期的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和北美大陆的开发。

真正现代市场意义上的信用制度(信用销售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的产生,发源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英国和的美国,其标志是征信公司(Credit Consulting Company)和信用服务的出现。

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现代通讯技术、计算机系统等高新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现代经济的发展不断被注入新的活力,传统的信用制度得到了创新和发展,形成了新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制度。这种全新的社会信用制度主要表现为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的信用管理体系,确立了信用法律体系与基础,形成并发展了信用管理行业,创造了社会信用环境,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社会基础。

信用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奠定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信用制度的功能在于在信用活动中防范风险和消除风险,使信用机制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从而使市场交易得以正常进行。没有信用制度,风险因素的放大会破坏信用交易,使得授信方和受信方因为惧怕风险而失去交易的机会。

信用制度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功能发挥依赖于有效的产权制度,适应社会经济特点的有可置信威胁的规则与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独立的能够被监督的监督者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