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信用管理的种类

从信用管理实施主体的角度来划分,可把信用管理分为宏观信用管理和微观信用管理。宏观信用管理的实施主体是指政府和信用管理中介机构。他们通过信用立法等制度安排和提供专业化信用管理服务等手段,对社会信用关系进行管理,从而降低微观信用主体和整个社会的信用风险。政府通过信用立法等制度安排从宏观角度对整个社会的信用关系进行管理;信用管理中介机构利用各种信用管理工具,提供各种信用管理专业服务,从中观层面上对信用关系进行管理。微观信用管理的实施主体是经济组织或个人。微观信用主体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提供信用的过程中,利用自己的力量,或借助信用服务机构的力量对自身的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微观信用管理的效率取决于宏观信用管理所营造的信用环境。

从信用管理的不同发展阶段来看,在经济发达的征信国家,信用管理更侧重于对消费者个人信用进行管理。而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信用管理的侧重点在企业信用管理。相对于消费者个人信用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而言,还有国家信用管理。国家信用管理是一种社会机制,具体作用于一国市场的经济行为,创造出一种适应并规范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和国际化,扩大一国的市场规模。

消费者信用管理是以科学管理的专业技术,扩大信用消费、防范信用风险的技术手段。消费者信用管理的主要功能为:客户信用调查、客户授信、帐户控制、商帐追收以及利用个人征信数据库开发市场以及推销信用支付工具。按不同的信用交易形式、还款方式以及发放信用的主体不同,消费者信用管理还可以分为零售信用、现金信用和服务信用。由于消费者信用管理的目标客户是消费者个人,这就要求其一定要有强大的IT技术支持,来完成从记录消费者信用资料到记录交易数据、授信再到信息传输等等的数据处理工作。除了数据处理以外,消费者的信用评价也会由人工分析转向模型评分,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对于消费者的大量信用表现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判断消费者信用好坏的标准。

企业信用管理是对企业的授信决策进行科学管理,所研究的是一个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如何科学地执行企业的信用政策,将该部门所在的客户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商帐追收、辅助企业市场部门开拓市场等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对于赊销进行科学管理的专业技术,主要目的在于规避因赊销产生的风险,增加赊销的成功率。企业信用管理所解决的是工商企业法人之间进行信用交易时所产生的信用问题。企业信用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信息,它是决策的基础。科学的信用管理所依据的信息应是全面的。信息通常来自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内部信息是指企业在与客户长期交易中形成的交易记录和还款情况。内部信息十分重要,但仅靠内部信息还不能形成对客户的科学评价,企业还需要利用外部信息来分析客户。外部信息可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明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交易习惯。在内部和外部信息的基础上,企业可以完成对客户的全面评估,从而针对赊销业务形成信用决策。这时,用于描述客户状况的内、外部信息便转换成了企业的决策信息。决策信息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分析客户、授予信用和管理账款。在分析客户的过程中,以往的决策信息依然是重要的依据,它可以帮助企业做出比以往更科学的决策。授予信用是依据决策信息,决定是否批准一项赊销请求;如果批准,应附加何种信用条件。管理账款则要依据决策信息,对不同信用条件下的应收账款进行不同方式的管理。

国家信用管理旨在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在一国的市场上建立一种合理的游戏规则,营造适合信用交易规模扩大的市场软环境。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整顿市场秩序的有效方法。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三种不同模式的信用管理模式。一是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征信制度。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主要采取这种方式。中央银行建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征信加工的信息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及货币政策决策。征信管理机构是非盈利性的,直接隶属于央行。征信登记的内容包括企业信贷信息登记和个人信贷信息登记等。二是以市场化的商业运作方式为主体的征信制度。美国的商业性征信企业、追账公司等是一种典型表现。它们都是从盈利目的出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美国目前形成了由美国信用管理协会(NACM)与著名信用管理公司为主体的企业征信体系。这些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甚至全世界,全方位向社会提供各种以信用为主的有偿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商账追收等等。三是由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征信制度。日本是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例如,日本银行协会建立了非盈利的银行会员制机构――日本个人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对消费者个人或企业进行征信。该中心在收集信息时要付费,在提供信息服务时也要收费,以保持中心的发展,但不以盈利为目的。会员银行可以共享其中的信息。与之并存发展的还有一些社会化的商业征信企业,如帝国数据银行等。就功能而言,国家信用管理必须包括4个主要的组成部分:①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②信用管理系列立法的建立和执法,即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③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信用管理民间机构的建立;④信用管理正规教育和研究的发展。

4、信用管理的环境

在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常被分为两类,即“征信国家”和“非征信国家”。“征信国家”是指具有发达的征信制度,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征信企业的活动深入到市场经济各个领域,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国家;“非征信国家”则指该国的征信制度欠发达,征信企业较少或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没有发挥重要作用的国家。综观征信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运行环境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首先,信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建立。市场经济和信用制度的良好运作,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与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信用管理制度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加以保证。以美国为例,目前美国与信用相关的立法共有16项,较重要的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债务催收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赁法》和《信用卡发行法》。在国家信用管理的实践中还依法设立了惩罚机制,以尽量减少商业欺诈和不良动机的投机行为。信用立法和惩罚机制的设立,使信用守法的企业得到发展和保护,把不守法的不法商户从市场中清除出去,并在一定时间内,阻止他们再度进入市场。这样就净化了市场环境和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公正的进行。

其次,社会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在信用管理实践中,如果没有征信数据的开放和获取,社会的信用管理就无从谈起。因此,征信数据的开放是进行信用管理的前提条件。征信数据的开放是指在一国范围内,信用管理机构或专业公司能够合法、真实、迅捷、完整、连续、公开地获取用于制作企业或个人资信、信用的有关数据材料,并允许合法地传播或经营经过处理的征信产品。在经济发达的征信国家信用管理行业基本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三,政府对信用管理行业和信用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在发达国家的征信,主要的信用管理单位绝大部分是民间私营的信用管理公司,政府在信用管理单位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征信数据开放立法的保障者,是征信行业获取数据权利和相关利益的保护者。同时,政府负有对民间经营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信用管理协会、行业沙龙、专业基金等组织,辅助政府对行业的规范和扶持。

最后,信用管理的教育和研究。在信用管理发达的国家,都很重视对信用管理的教育和研究,以便提高信用管理的水平。在美国,一些大学里专门设有信用管理课程,此外在信用管理协会,经常举办有关的培训课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另外,在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下还设有信用管理研究基金,为信用管理的研究提供专项的资助。

5、信用管理的意义

信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是市场经济顺利运转必不可少的条件,而随之而来的信用风险又遍布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一个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于现代市场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首先,信用管理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现代市场经济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良好的信用管理体系又是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信用机制健全,信用活动规范有序,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也就易于实现,反之,必然影响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其次,信用管理促进了社会分工的深化发展,加快了市场经济的发育成长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它促使人才资本和物质资本的自由流动,使社会各生产要素的配置趋于优化,并提高经济的规模效益。

最后,信用管理体系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市场经济的混乱和衰退,不仅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严重时还会使国家经济遭受挫折,引起社会的动荡。主要表现在,信用管理体系缺失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交易规模的下降,会使市场主体放弃信用结算的方法,而倒退到现金交易甚至以货易货的原始状态;会造成货币发行和流通费用的上升,使社会的交易总量下降,生产资源的浪费和生产与交易成本的增加。同时导致银行担心信贷的风险,慎贷惜贷,使大量的交易机会由于缺乏金融安全的保障而被放弃,出现金融资源闲置的现象。


【本讲重点】
本章首先介绍了信用的基本知识,并对信用的发展历程做了简单回顾。在此基础上,对信用管理的有关概念和基本框架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