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导读】
本章首先对信用的基本概念、信用的历史发展、信用的特点和意义做了介绍,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的有关内容。

一、信用的含义

1、信用的社会学含义

信用是人类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信用的本意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

信用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的行为规范,形成于人类社会的初期,与人类社会一样的古老,一样的源远流长。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信用的内涵也不断的演变、发展。诚实守信作为信用观念的最初表达,同人类社会的其他现象一样,源于社会需要,产于社会实践,并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

信用最早是一个社会伦理学的范畴,是指从事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履约行为,是社会和谐关系形成与发展的道德准则。在《中庸》中,孔子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儒家学说认为讲诚信的人行事要忠于自己的社会身份,自觉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职责,履行社会义务。在个人修养方面,每个人都应该通过诚信原则来辨别是非,并坚持诚信的原则,使之成为自己本性的一部分。汉代大儒董仲舒提倡“仁、义、礼、智、信”,信是五常之一。很显然,信用概念中具有社会交往的道德伦理方面的意义。

从社会学角度看,信用包含下列含义:第一,信用可理解为一种心理现象,是人际关系中的互相信任和安全感。可以说,信用是个体结为集体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得以形成的心理基础。第二,信用是一种人际关系,是发生在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在现代社会,信用关系已逐步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第三,信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价值观。属于伦理学范畴的信用已升华为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道德准则,守信的人得到社会的推崇和信任,失信的人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孤立。当人们都认同并遵守这种社会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时候,讲信用就会蔚然成风,社会信用环境就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

2、信用的经济学含义

在经济学领域中,信用与一般的社会伦理关系上的信用有所不同。经济学中的信用是指在社会成员之间,为了某种经济生活的需要,建立在互相信任、诚实守信基础上的一种承诺。它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以及商品交换的扩大逐渐产生的,从属于商品和货币关系,是构成一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和社会生活现象。换言之,它是一种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能力,使受信方不用立即付款就可获取资金、物资、服务的能力,它是以受信方在承诺的时间内为所获得的资金、物资、服务进行偿还为条件的。在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存在的条件下,债权人有条件地贷出货币或赊销商品,债务人则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因此,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以社会、心理上的信任为基础,即授信人以对受信人所作还款承诺和能力有无信心为基础,并以此决定是否授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的内涵也在不断地丰富与发展。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与社会学意义上的信用越来越相互交融,密不可分,就发展趋势而言,单独研究某一部分是远远不够的。本书对信用的理解和阐述,是指社会道德上的诚实守信和经济上的偿付能力的统一,是社会伦理意义上的信用在经济具体领域中的交融和运用。